厦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件
厦安监管二〔2011〕28号
厦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
福建省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
换证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区安监局,象屿保税区、火炬高新区安监局:
现将《福建省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换证工作实施办法(试行)》(闽安监管三〔2011〕231号)文转发给你们,请结合辖区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请各区安监局将本文件转发至辖区有关企业。
厦安监管二〔2011〕28号附件.pdf
二O一一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