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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用人单位使用有毒物品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发表时间:2012-09-30

关于征求《用人单位使用有毒物品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

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有关中央企业:

    为了保证工作场所安全使用有毒物品,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安全、身体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我们组织起草了《用人单位使用有毒物品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请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征求意见”或“职业健康司”栏目下载,网址:www.chinasafety.gov.cn),现征求你们意见,请于2012年10月21日前将修改意见反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职业健康司。

    联系人及电话:张宁,64463409(带传真)。

    电子信箱:zhangn@chinasafety.gov.cn

 

附件:用人单位使用有毒物品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职业健康司

2012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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