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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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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庄鹭气体有限公司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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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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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庄鹭气体有限公司位于厦门市同安区大同街道东山村下间社11组143号,该场所主要从事各类工业气体的经营销售。经营范围:压缩气体,含氧[压缩的]、氮[压缩的]、氩[压缩的]、二氧化碳[压缩的]、乙炔[溶于丙酮的]。
厦门市庄鹭气体有限公司所经营的危险化学品种未涉及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
该公司经营店面建筑面积约120m2,经营店面为单层独立建筑,耐火等级为二级,经营店面为单间,店面内存放:氧[压缩的]、氮[压缩的]、氩[压缩的]、二氧化碳[压缩的]、乙炔[溶于丙酮的]。
经营店面北侧为道路,西北侧约90m有一处消火栓,南侧、西侧、东侧均为民宅,平面布置详见总平面布置示意图。
厦门市庄鹭气体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内的工业气体氧气、氮气、二氧化碳、氩气由供货商厦门空分特气实业有限公司提供并配送至店面。乙炔由供货商福建省南安市星原气体有限公司提供,运输由供货商委托漳州市宇昌火原气体有限公司运送至店面。主要销往就近的使用用户,客户到店面自提,设有危险化学品备货仓库,不另租赁仓库。
该公司现有员工5人,主要负责人庄鹭鹭和安全员谢小莉已参加相关安全管理资格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其他从业人员由该公司内部自行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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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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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晨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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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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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晨晨、韩新福、颜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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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评价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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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晨晨、韩新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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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评价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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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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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控制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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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晓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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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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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有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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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编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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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晨晨、韩新福、颜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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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审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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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金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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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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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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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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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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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提
交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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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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