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评价报告公开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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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清流县致远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甲丙烯|酸甲酯及亚克力板材生产项目(一期)安全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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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清流县致远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21年1月14日,注册资本捌佰万圆整,法定代表人陈文成,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423MA35DPR40T,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营业执照住所为福建省三明市清流县龙津镇经济开发区3楼,登记机关为清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是一家塑料制品制造,橡胶制品制造,再生资源加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清流县致远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甲基丙烯|酸甲酯及亚克力板材生产项目(一期)(以下简称“拟建项目”)属于该公司新建项目,拟生产甲基丙烯|酸甲酯18000t/a。 拟建项目生产和储存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化学品包含有甲基丙烯|酸甲酯(MMA)、氮气[压缩的]、燃料油(包含甲醇、甲基丙烯酸和丙烯|酸甲酯,作为锅炉燃料焚烧处理)、对苯二酚(阻聚剂)等。 拟建项目厂址属于清流县氟新材料产业园金星片。清流县氟新材料产业园金星片规划为以竹木加工、机械加工、精细化工等二、三类工业等项目生产区,提供有《关于同意清流县化工集中区总体规划的批复》(清政函[2011]73号)、《关于同意将清流县化工集中区更名为清流县氟新材料产业园的批复》(清政函[2018]97号)和清流县发展和改革局出具的《福建省投资项目备案证明(内资)》(闽发改备[2021]G040001号)。 拟建项目甲基丙烯|酸甲酯(MMA)产品属于《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十部门公告 2015年第5号)中规定的危险化学品。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第645号修改)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1号,第79号修改,第89号修改)规定,拟建项目属于需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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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长 |
翁俊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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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成员 |
翁俊萍、韩新福、余穗荣、潘虎、陈志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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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评价人员 |
翁俊萍 |
现场评价时间 |
2022.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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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控制负责人 |
何晓玥 |
技术负责人 |
邱有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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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编制人 |
翁俊萍、韩新福、潘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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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审核人 |
戴金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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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专家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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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时间 |
2022.4.3 |
报告提 交时间 |
2022.5.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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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开展评价的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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