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评价报告公开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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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福建省南安市星原气体有限公司160Nm³/h溶解乙炔生产项目安全现状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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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该公司位于南安市水头镇康龙农场,其西北侧为南安水头康龙混凝土有限公司混凝土搅拌场、砂石存放场及石板材厂房,其东北侧为怀华石板材厂,其东南侧为育兴石板材厂和办公楼,其西南侧为南安水头康龙混凝土有限公司办公楼及开发区道路。 该公司西北侧5m高防火墙外南安水头康龙混凝土有限公司的3座空置间已由福建省南安市星原气体有限公司租赁并空置,租赁期至2033年9月17日,具体详见附件“房屋租赁合同”。 该公司厂区内设有电石库、中间库(电石破碎间)、乙炔发生器间、净化、乙炔压缩间、乙炔充装间、电石渣露天堆场、20m³缓冲平衡罐1个、配电室、泵房、消防水池、空钢瓶检验间、电石渣池等建(构)筑物。 福建省南安市星原气体有限公司位于南安市水头镇康龙农场,主要从事乙炔的生产,属于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 该公司涉及的危险化学品有:乙炔、碳化钙、丙酮、次氯酸钠溶液[含有效氯12~15%]、氮[压缩的]。其中乙炔属于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丙酮属于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上述危险化学品未涉及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高毒物品、第二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和福建省禁止、限制和控制危险化学品。 该公司在生产过程主要存在火灾、爆炸、容器爆炸、中毒和窒息、机械伤害、触电、车辆伤害、淹溺、高处坠落、起重伤害、灼烫、粉尘危害、噪声危害等危险、有害因素。 该公司厂区内乙炔生产厂房(生产单元)、空钢瓶检验间(生产单元)和电石库(储存单元)均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该项目生产工艺未列入“限制类”和“淘汰类”,未列入淘汰落后安全技术装备目录,生产工艺不属于首批重点监管和第二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 该公司厂区内乙炔生产装置、溶解乙炔气瓶充装系统的固有危险程度均属于高度危险,电石库的固有危险程度属于中度危险;乙炔充装间和空钢瓶检验间的作业条件危险程度均为:高度危险,需要立即整改;电石库的作业条件危险程度均:可能危险,需要注意。 根据《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确定方法》(GB/T37243-2019)的要求,该公司乙炔生产厂房和电石库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均满足相关标准、规范的距离要求。 该公司厂区内建(构)筑物与周边建(构)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符合规范要求,周边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对本项目影响不大。 该公司设有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按规定配备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为从业人员缴纳了工伤保险费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编制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已备案;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均持证上岗,并配有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建立了较完善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符合相关要求。 该公司不存在《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中界定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该公司不存在《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分类整治目录(2020年)》中规定的需整治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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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长 |
柯文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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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成员 |
柯文耀、余穗荣、林仁杰、陈志隆、韩新福、余祥树、陈建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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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评价人员 |
柯文耀 林仁杰 |
现场评价时间 |
2023-05-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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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控制负责人 |
何晓玥 |
技术负责人 |
吴艳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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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编制人 |
柯文耀、林仁杰、陈志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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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审核人 |
李慧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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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专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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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时间 |
2023.05 |
报告提 交时间 |
2023.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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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开展评价活动的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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